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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具有法律保障,那麼......愛情呢?
麥摳總有些天馬行空的想法,在高中時就想出戀愛保險的概念,
不過直到現在都沒有類似的保險商品存在,著實可惜!
bros,試著想想,今天你和心愛的女友,定期提撥相同的金額,
假設一年一萬,加起來一年共兩萬,以儲蓄險的模式進行,這樣5年存下來就有10多萬,
等到投保年限到期,本金加利息由雙方共同獲得;反之,如果有一方先提分手或偷吃被抓到,全數金額將由另一方獨得!
或許有人會問,假使另一半是恐怖情人,這樣先提分手的人不就虧大了?
別擔心!就像是一般保險一樣,總會有個調查機制的,必須由雙方舉證,而保險公司會介入調查,
雙方獲得金額比例由調查結果評判,
這樣的概念是不是很好呢?
「報告輔導長!新兵戰士008的女友跟大學學長跑了,但由於008有購買戀愛保單,身心狀態良好!報告完畢!」
「好在有戀愛保單!讓被兵變的我對人生又燃起希望!至少可以拿錢去開#@&%^^...」
「謝謝戀愛保單~~ 在我被劈腿傷心欲絕時,看到了PRADA的曙光!」
如此一來,戀愛就多了一層保障,
當然,錢不能買到愛情,卻能給予一絲慰藉,這往往是心碎人的一根浮木。在傷心欲絕時,獲得從新出發的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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